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9年11月8日至1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秘书学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各省、市、自治区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有代表性的高校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及有关领导和专家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北京海淀区花园饭店举办,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承办。
2018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鉴于秘书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没有被列入该《标准》,引起众多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高校的强烈反响。据调查,秘书学自2012年正式进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后,秘书学本科专业得到长足发展,已有150多所高校开设了秘书学本科专业。但是,由于没有秘书学本科专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各高校所开设课程不一,使用教材不一,教学随意性较大,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条件参差不齐,严重制约和影响秘书学专业教学质量。制定颁布《国家标准》已势在必行,对于规范、引导秘书学专业教育,提高秘书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于2018年末拟制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初稿,2019年4月在唐山召开的“京津冀高校秘书学专业人才培养研讨会”和2019年7月在昆明举办的“秘书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先后组织了两次研讨,加上这次在京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共有近百所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教师参与研讨,达到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效果。
11月9日上午研讨会开幕,王守福副理事长主持会议。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有: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主任、秘书学专业委员会监事长刘凤泰,副理事长路振文、赵中利、王振祥、张东昌,副秘书长闫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高教分社社长姚贵平、总编辑易新。刘凤泰监事长在讲话中,结合自己在教育部和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的经验,讲述了亲历秘书学专业开设与“入本”的过程,以及参与秘书学专业委员会领导工作,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组编秘书学本科专业教材的情况。他特别强调了秘书学专业教材与师资队伍培养的重要性,并且提出了具体要求。姚贵平社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简况,表示要落实好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联合开展秘书学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张东昌副理事长作了关于《国家标准》修改情况的说明,分别对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